12月14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巴中市司法局签署了《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合作备忘录》,就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巴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文昌,巴中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均益参加签字仪式。
《合作备忘录》旨在发挥公证在民商事领域纠纷分流化解的职能,优化区域司法资源配置,降低司法成本,为人民群众开辟多元化、便捷式的法律服务畅通渠道,为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合作备忘录》从司法调解、调查取证、司法送达、财产证据保全、执行等方面全面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
签字仪式后,王均益强调,本次签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举措,希望合作双方有效整合各自资源优势,在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方面开展深入的合作,促进法官回归审判主业。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促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
王均益就如何推动落实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取得成效提出了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到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重要性。公证员是社会主义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履行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构建的义务,要从讲政治、讲奉献,发挥公证机构职能,体现公证社会价值的角度出发,尽心尽力,完成好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二是虚心学习,提高服务的能力。公证人员要虚心向法院的同志学习、请教,掌握工作技能,快速进入工作角色,推动工作开展。三是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多元化纠纷机制改革创新发展。巴中市蜀北公证处要认真总结工作开展中的经验做法和不足,争取打造全市乃至全省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领域的名片,并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逐步广泛推广。
签字仪式结束后,巴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文昌,巴中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均益参观了诉讼与公证对接中心。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长霖、党组成员、副院长文达,市司法局副调研员高玉蓉,市中院和市司法局其他相关同志参加签字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