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法治底基护航脱贫攻坚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法治扶贫工作纪实
巴中日报记者刘旭
聚居点处,挖掘机来回穿梭平整土地,村民们忙着砌砖、打混凝土;远处的蜜柚产业园里,三五成群的村民在锄地、修剪枝叶;连接坦溪镇与苟溪村的大桥正如火如荼地建设着……近日,记者走进平昌县坦溪镇苟溪村。
“现在村里风气好了,村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解决问题都知道通过法律途径。”苟溪村第一书记周天宝告诉记者。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开展法治文化下乡、法治讲座等活动,对苟溪村进行法治帮扶,进一步增强了村民的法治意识;鼓励贫困户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自力更生脱贫致富,为脱贫攻坚营造了和谐的社会氛围。
依法治理
护航脱贫攻坚
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损害的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的是党群干群关系,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形象,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必须严惩不贷。
“要想在扶贫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就必须强化村‘两委’班子的法治思维。”在苟溪村工作了两年的周天宝深有感触,“如果‘村两委’干部的法治意识不强,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况,将会影响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甚至停滞。”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更新村“两委”班子的思想观念,增强班子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促使他们依法行使职权,管理村务、服务村民,护航脱贫攻坚。
“对村干部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周天宝说。在扶贫工作中,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法治下乡”等方式开展基层宣传活动,提高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普通党员、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各级干部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第一书记刚到村里就给我们讲了预防职务犯罪等法律知识,让我们深深感受到市人民检察院的法治扶贫力度。”村支书邱文明说。
市人民检察院在扶贫过程中发挥职能职责作用,始终把助推脱贫攻坚、全力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去年,该村原文书张某利用职权以卖保险的名义收取村民6万元,并挪用村集体资金3万元作为私用。市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后,及时追回资金,作出相应处分。
“脱贫攻坚工作中项目多,有的干部管不住自己的手,我们就要运用法治手段来保障项目、资金等正常运行。”周天宝说。
法治宣讲
提升村民素质
“大家一定不要醉驾,这是违法行为……”12月1日晚上,村委会的院坝里聚满了村民。市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依托“农民夜校”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这堂法治课以危险驾驶为主题,市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从危险驾驶罪的设立背景、法条内容、法律标准、处罚规定和诉讼程序等方面,深入细致地讲解了相关知识,并结合身边的真实案例,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进行详细讲解,村民们受益匪浅。
“听了这堂法治课,我知道了危险驾驶的危害,以后一定多注意。”课堂上,村民向作禄认真记录着。
记者了解到,苟溪村“农民夜校”创办以来,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帮扶单位职责,借助“农民夜校”平台,让法律法规走进家家户户,进一步提高村民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意识。如今,村里打麻将的人少了,到农家书屋看书的人多了;在家闲聊的人少了,学习法律、科技知识的人多了;遇到纠纷“扯皮”的人少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人多了。
除了依托“农民夜校”,市人民检察院还开展了法治大篷车进乡村、法律培训班等活动,面对面交流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解答村民关于法律问题和扶贫工作的相关疑惑,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法律援助
增强脱贫信心
“我妻子的身体恢复了,现在可以下地干活了,谢谢你们的关心。”近日,苟溪村九社村民张仕义感激地对市人民检察院驻村帮扶干部说。
2015年4月,张仕义的妻子遭遇车祸,致使腰椎骨严重损伤,住院长达2个多月,花费医药费10余万元。法院判决后,因肇事方无力赔偿,张仕义一家的生活陷入困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晓勇得知情况后,亲自看望张仕义,送去慰问金,并叮嘱驻村干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通过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为张仕义的妻子争取到司法救助金2万元,帮助解决了燃眉之急。同时,积极协调平昌县计生和卫生部门,免费为其取出钢板,缓解了他家的困境。
自开展法治扶贫工作以来,苟溪村着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选派律师担任贫困村法律顾问,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对帮扶村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等群体的救助、赡养、抚养类纠纷,工伤、交通、医疗事故等人身伤害案件,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予以援助,助力帮扶村“法律脱贫”。
同时,苟溪村还畅通了公证绿色通道,对帮扶村符合公证减免收费条件的公证事宜进行减免收费,为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公证服务。
“法治建设不是一时的,是长期的,我们必须不断努力,继续前进。”周天宝意味深长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