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恩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家住明阳镇的郭某,遭受了丈夫十余年的家暴,在万念俱灰的情况下,来到中心需求帮助,希望给予其法律援助。近日,在援助律师的努力下,法院判决双方离婚,让郭某脱离了苦海。
据了解,郭某与丈夫冯某于2002年结婚,2006年生育一女,2008年生育次女,结婚前几年夫妻关系尚可,但因冯某染上喝酒的恶习,不但整天喝得醉醺醺的,而且酒后打人,夫妻关系十分紧张。面对冯某的殴打,郭某以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会有所收敛,便忍气吞声,不敢告诉自己的娘家人。谁知郭某的逆来顺受反而使冯某变本加厉,从酒后打人到不喝酒也会因为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生活琐事而大打出手。郭某曾多次萌生离婚的念头,可每当看见一天天茁壮成长的两个女儿便又隐忍作罢。就这样郭某一直忍受着丈夫的打骂和责难,一忍就是10多年。2016年冬天的一个深夜,冯某从外面喝完酒回到家里,找茬要和妻子打架,当时郭某因患糖尿病刚刚出院。冯某因琐事找茬抬手对郭某就是一巴掌,郭某不服气想还手,两人便厮打起来,气急败坏的冯某跑到厨房里拿菜刀,郭某见状无奈之下在寒冷的冬天穿着睡衣跑出了家门,在零下10多度的寒夜里冻得快要失去知觉的郭某终于跑回了娘家躲避。到家才发现自己身上到处都疼,在娘家人的陪同下连夜到医院进行诊治,最后经医院诊治为颈髓过伸性损伤和颈脊髓中央综合症。躺在病床上的郭某终于决定与冯某离婚。
经审查,郭某符合援助条件,恩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即受理了该申请,并指派中心律师办理此案。援助律师接到指派后,及时向郭某详细了解情况,据悉,双方已经在2008年到巴州区法院起诉过离婚,但因冯某坚决不同意,遂第一次判决不准双方当事人离婚,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援助律师在收集证据的同时向恩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恩阳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郭某与冯某系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双方在生活琐事上经常吵架。且冯某一而再再而三将郭某打至受伤住院,恩阳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离婚。(唐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