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报记者 夏修露)记者昨(19)日从省公安厅获悉,在前期各地开展户口迁移“市州内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从6月26日起,全省公安机关将全面启动户口迁移“省内一站式”服务,跨市州迁移户口的申请人,不用再回迁出地办理迁移证。据悉,此举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窗口办事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
户口迁移“省内一站式”服务是指:户口登记在我省的居民,到全省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窗口申请办理省内跨市州户口迁入业务时,只要符合户口迁移政策和迁入地落户条件且相关资料手续齐全的,迁入地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窗口在审核审批后,通过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其“一站式”办理户口迁入业务,不再为申请人出具户口准迁证,不再要求申请人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移证。“省内一站式”服务范围有哪些?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凡户口登记在四川省的居民,申办省内跨市户口迁入时,均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窗口,申请“省内一站式”服务。但是,户口真伪存疑、户口被冻结的,需查清解冻后才能办理;存在户口相关信息需进一步核查、有违法犯罪嫌疑正被立案调查、不按要求开展户籍和实有人口登记工作等相关问题状况的,仍然按照原有户口迁移准迁迁入流程规范执行;省内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16岁以上成年人在省级人口信息系统中无身份证照片信息的,仍按原有户口迁移流程规范执行。
据悉,省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省内一站式迁入”业务功能正式上线后,省内跨市迁移已开具准迁证但迁出地尚未开具迁移证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直接到迁入地办理省内一站式迁入业务;省内跨市迁移迁入地已开具准迁证,迁出地也已开具迁移证的,按网上核验业务流程办理准迁落户。
需要注意的是,整户中户主申请迁入但原户内还有其他成员的,原户主需到现场,向迁入地公安户政窗口民警指定原户的新户主,签字并确认该户其他成员与新户主的户成员关系后,方可继续办理;整户中非户主一人或多人迁入,迁入地公安机关治安户政窗口民警将在原居民户口簿迁入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上加盖迁出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