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授予陈杰、吴永康、张美云同志
“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和对马清平同志
予以嘉奖的公示
根据《巴中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办法》的规定,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由各地逐级推荐上报,经市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讨论表决,拟授予陈杰、吴永康、张美云同志2016年度“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马清平同志予以嘉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8日。
先进人员:陈杰,男,汉族,生于1982年2月,现年35岁,中专文化,个体工商业主(退伍军人),四川省巴中市诺江镇观音阁街人,现住通江县诺江镇红江东路公租房3单元701号。先进事迹:2016年7月5日上午,通江县诺江镇春长坪社区公租房2单元一个小女孩卡在6楼防护栏上,身子悬在空中,情况十分紧急,小孩随时都有坠落危险。危急时刻,陈杰和第七网格网格员马清平完全不顾个人生命安全前去救援,他们俩跑到楼顶,陈杰用绳子把自己从顶楼吊至6楼,一手抓住防护栏,一手托起小女孩,等待破门而入的救援人员救出小女孩。而他自己身体多处被划伤,成功救援小女孩后却默默无闻的离开现场。陈杰依据自己的本性,做了半生好事,他希望自己可以带给这个社会多一点正能量。2015年盛夏,诺江镇观音阁街一栋三楼居民家中起火。陈杰不顾个人安危,在没有任何救援设施的情况下,冲进失火的厨房,通过10多分钟他一个人在厨房成功将大火扑灭。2016年新年,陈杰骑摩托车前往菜市买菜,途径诺江镇红江东路廉租房处时,将一位向他求助的年轻妈妈(怀抱着一个10个月大小嘴里卡着核桃的娃娃),快速送到最近的通江县妇幼保健院抢救。陈杰一直守候到孩子脱离危险后,才悄无声息地离开。
先进人员:吴永康,男,汉族,生于1996年8月,现年20岁,高中文化,四川省通江县双泉乡白马村人,巴中市通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警,现住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北街阳光100小区C幢803号。先进事迹:2016年6月1日下午3点,通江县交警大队协警吴永康正在永安镇碧溪街道值勤时,看见刘某持一把30多厘米长的菜刀追砍谯某,一场悲剧即将发生,吴永康完全不顾个人安危,上前勇夺刘某手中菜刀阻止其砍人,拼斗中吴永康左手被砍伤,鲜血染红了他的警服,但他仍死死拽住凶器不放,竭尽全力制止了事态恶化。事后吴永康被送至乡卫生院清创缝合13针后转入县医院,县医院诊断为:“左手拇指开放性不全骨折”,住院治疗了16天。2016年12月10日,通江县人民政府授予吴永康“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先进人员:张美云,男,生于1966年4月,现年51岁,巴中市恩阳区观音井镇万寿村五组村民。先进事迹:2016年2月21日中午,张美云正在家中吃饭,听到有车掉到万寿湖的消息后,没有顾得把碗里的饭吃完就“飞”一般的冲到事发地点。到了湖边后,看到一辆小车在距离湖埂20多米远的水中,车头朝下车尾朝上,车窗玻璃打开,一个轮胎与车身分离,男性落水者抱着轮胎呼救,女性落水者还困在车中。他没有多想,冲出人群,纵身跳进寒冷刺骨的湖水中,由于水性一般,他拼尽了全力往返两次才将落水夫妇救上了岸。最后因体力不支,差点没能游上岸,他凭借坚强的意志力才游回岸边,但再也无力爬上湖埂,最终在岸边群众的帮助下被拉上了岸。
先进人员:马清平,男,汉族,生于1974年5月,现年43岁,预备党员,大专文化,四川省通江县诺江镇中梁街人,诺江镇网格员,现住通江县诺江镇红江东路238号。先进事迹:2016年7月5日上午,通江县诺江镇春长坪社区第七网格网格员马清平正在自己的网格内例行巡查走访时,突然听到呼救声,他迅速赶到事发地点。抬头一看,六楼窗子外卡住一个小女孩,悬在窗外。马清平飞快地往四楼家里跑去,拖出冰箱下的二锤交给物管人员砸门施救,自己拿着麻索和陈杰冲向楼顶,马清平将绳子的另一头拴在避雷钢筋、光纤电缆线上,陈杰把绳子系在腰上翻过墙头,向下滑去。陈杰喊一声“放”,马清平就放一点。此时,墙头上的沙块不时的往下掉,打得楼下雨棚、车辆叮咚直响。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陈杰终于到了小女孩出事地点。他左手抓住护栏,右手托起小女孩。几分钟后,门被砸开,小女孩成功获救。
公示期间,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巴中市综治办反映。
联系人:张华;电话:0827-5280850,5286060; 邮箱:79054327@qq.com。
巴中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