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委政法委
2015年度财务决算公开的说明
一、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本职能: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和决策部署,代表市委领导指导全市政法工作,把握全市政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协助市委研究制定全市政法工作的大政方针,并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系统性安排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协调政法各方依法履职,大力推进法治巴中、平安巴中建设,努力构建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执法司法环境,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事、做事;聚焦维护社会稳定,统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牵头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动政法调研和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积极强化对各县(区)政法委员会的工作指导等。
2.机构人员情况。委机关设有办公室、政治部、纪检专员、政法宣教中心、研究室、执法监督协调室、大调解协调中心、法学会,合署机构有市委防邪办、市综治办、市委维稳办。本年度职工年末总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23人,参公管理事业编人员5人,工勤编制人员4人,退休人员6人。
3、机构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本委本年度职工年末总人数38人,上年度职工年末总人数36人,总人数增加2人。其中本年度行政编制在职人员23人,上年24人,系退休1人;本年度参公管理事业编在职人员5人,上年3人,增加2人;本年度工勤编制在职人员4人,上年4人,无变化;本年度退休人员6人,上年5人,增加1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5年,全市政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市委工作中心,聚焦平安、法治建设主题,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聚力化解社会矛盾,狠抓社会治理创新,强化法治保障服务,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有效提升了队伍战斗力和司法公信力,提升了社会治理水平和保障发展实效。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总收入1398.41万元, 上年度总收入1214.41万元,本年度总收度增加184万元。其中,本年年初批复预算及年度追加1112.08万元, 上年年初批复预算及年度追加986.83万元,本年年初批复预算及年度追加增加125.25万元;本年应返还额度271.81万元, 上年应返还额度300.23万元,财政盘活存量资金收回上年应返还额度22.58万元,故本年应返还额度减少5.84万元。调整增加预算安排原因系人员基本工资调资增长和政法网络信息化建设及政法系统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等新增项目经费。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本年支出总额1126.59万元,其中:一是行政运行支出113.48万元,二是工资福利等支出349.88万元,三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89.08万元,四是项目支出174.15万元。上年支出总额905.23万元,对比支出总额增加221.36万元。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本年合计30.4万元,上年31.01万元,对比减少0.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支出25.39万元,上年支出25.99万元,对比减少0.6万。公务接待费本年支出5.01万元,共接待45批次335人,上年支出5.013万元,对比费用有所下降。
(2)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会议费支出22.86万元,上年会议费支出66.5万元,对比减少43.64万元。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年政府采购支出62.47万元,上年政府采购支出支出58.1万元,对比增加4.37万元。
(三)年末结转情况
2015年年终结转系年底指标下达晚来不及支出。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本年度资产总额1306.34万元,上年资产总额1219.08万元,对比增加87.26万元。其中本年固定资产974.19万元,上年固定资产总额907.3万元,对比增加66.89万元。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财务工作严格按照财政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好各项财务收支、处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及时准确地编报月度、季度、年终财务报表,并对财务善认真分析和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年终了,按照决算要求,“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做好年终决算。结合本单位2015年财务收支情况,在搞好财务收支核算和结帐的同时,及时清算财政资金,认真核对预算内外资金、指标使用和其它资金收支情况,达到了帐证、帐表、帐实相符,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各类资金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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